市委十四屆二次全會就哈爾濱如何落實“在城市規劃建設上要發揮標桿作用”提出了具體要求,可以從以下四個思維維度加以理解和把握。
第一,優勢發展思維。每個城市在長期發展中都形成了自身獨特的優勢,哈爾濱的第一優勢是科技、教育和人才,此外還包括裝備制造業、農業、對俄合作、文化建筑藝術等,這些優勢構成了城市規劃建設依托的主線。在規劃建設中應把優勢發揮到極致,使城市空間與人口相互協調、城市規模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適應、歷史人文與城市風貌相互關照。
第二,區域戰略思維。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的區域戰略定位,這決定了這個城市未來規劃建設的走向。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推動哈爾濱建設東北亞地區具有重要影響的現代化城市和哈長城市群核心城市”,這一定位決定了哈爾濱在城鄉規劃建設中應在吸引發展要素、帶動產業發展、對俄合作、補黑龍江發展短板等多個方面有所側重,充分發揮省會城市的輻射功能、外溢效應和帶動作用。
第三,環境容量思維。城市規劃建設應以綜合承載力和環境容量分析為基礎,合理安排生活空間、生產空間、生態空間,在城市總體定位和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綠色發展,減少和避免“城市病”的發生。對老城區的規劃建設更應科學合理、集約高效,以市委全會提出的“治堵、治霾、治污、生態修復”等重點工程為切入點,努力實現城市與環境平衡發展。
第四,創新驅動思維。城市未來的發展已由過去主要以土地、資本等物質要素投入驅動,逐漸轉向制度、科技與文化等柔性要素創新驅動。哈爾濱規劃建設中的創新驅動,就是依照市委全會提出的要求,從規劃建設管理三方面入手,三管齊下;在城市規劃中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動“多規合一”;以改革為契機推動制度創新,挖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城市資源配置等領域的內生動力。